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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签证常见问题问与答

发布时间: 2010-12-13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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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与核查

问题:什么是认证?
解答: 认证是通过签名的形式确认文件是真实的。在中国,文件需要先经过公正之后,再到外交部和丹麦使/领馆进行双认证。通常情况下,公正处可以提供整个认证过程的服务。外交部认证处电话 +86(010)6588 9906 +86(010)6588 9763

问题:什么是核查?
解答:核查是常用来证明原始文件的复印件是否真实。核查只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是否真实,与文件的内容无关。


常问问题解答:

问:申请签证需要多久?
答: 如果材料齐全,信息完整,我们的目标是在5个工作日内为您签发签证。如果我们需要更长的受理时间,我们会通知您。请注意:在此期间,您或您在丹麦的邀请人没有必要联系使领馆查询签证进度。
如果您的材料转到了丹麦移民局受理,那么您可以在我们这里查询签证进度。遇到节假日情况下的签证处理时间可以在这里看到。

问:我需要提供邀请函原件吗?
答:不需要。邀请方只需将邀请函以PDF格式扫描,然后以邮件的形式发给我们就可以。邀请函上需要邀请方的签字和盖章。

问: 我需要交钱来安排与使馆面谈或者交钱来获取签证申请表吗?
答:不需要。您没有必要在递交申请之前与使馆面谈,也没有此类的费用要求。所有的签证申请表格和其他申请材料,以及面谈都是免费的。

问:派遣函和邀请函上都需要签字吗?
答:是的。中方公司和丹麦邀请方开具的所有证明上都需要签字和/或盖章。

问:我需要亲自来使馆递交申请吗?
答:是的。我们的要求是需要申请人亲自来申请。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能会被允许不用亲自来使馆递交,但这只适用于老人且来使领馆路上所需时间超过一天。提出此类特殊申请必须在递交材料之前向领事部的领事直接提出。

问:我可以用我的旧护照或过期护照上的签证出国吗?
答:不可以。请注意:您获得新护照后,旧护照上的签证将不再有效。同时将新旧两本护照一起使用,旧护照上的签证也是无效的。因此,请务必在获得新护照后,申请新的签证。

问:我需要旅行保险吗?
答:是的。在您取签证的时候,使领馆会要求您出示保险。保险需涵盖以下三点内容:1)回国就医;2)紧急医疗;3)紧急住院治疗。如果3万欧元的最低保额不用被这几项内容指定划分的话最好,然而如果这样,那么每一项的最低保额不得低于1万欧元。

问:我的申请被寄到了丹麦移民局受理,为什么?
答:造成这种情况可能有多种原因。每份签证申请都是由签证官单独评估,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使馆会决定是否为申请人直接签发签证或者将申请资料转到丹麦移民局做进一步调查(如:核实丹麦邀请人,亲属/朋友关系,之前在申根国家地区的停留/滞留,非法移民倾向等等)

(以上信息、政策如有变化,以丹麦领馆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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