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热心举报,现有自称“罗燕”的女士冒用我公司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在此特别声明:
1. 我公司及各下属分公司均无此人。 2. 此人所持有的营业执照及工作证等相关材料均系伪造。 3. 其所宣传的业务非本公司所营业务,也未得到本公司任何形式的授权。 4. 在本公告日前或后,由此人从事的已发生或待发生的所有业务均与本公 司无关;所有产生的经济损失等,本公司概不负责。 5. 本公司保留对此人的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诉讼的权利。
南京世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附:
1. 此人冒用我公司的工作证
2. 此人的QQ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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